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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改革何去何从 相关议案已终止审议

文|财新 张一川
2024年08月12日 12:22
一项突破现行法律、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包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改革授权决定,已经终止审议。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未提宅基地盘活利用
资料图:河南安阳,农村闲置宅基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搁置两年,一项意在突破《民法典》规定、在全国107个地区进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的议案,已经终止审议。7月出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24年第4号)披露了这一消息。这份公报近日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

  2022年6月,《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昌平区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下称《授权决定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邓小刚当时作的说明,授权决定草案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昌平区等104个县(市、区)和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四川省资阳市等3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民法典》关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上述调整在2024年4月30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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