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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首次纳入国家关爱范围 21部门发布行动方案

文|财新 唐爱琳
2024年09月04日 11:32
方案要求,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2024年7月30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参加“缤纷成长夏令营”的流动儿童。图:IC photo

  【财新网】“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出现的一类儿童群体”,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在民政部三季度例行发布会上表示。9月3日,民政部联合中央政法委等20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

  在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二级巡视员许立阳表示,流动儿童群体数量规模庞大,关爱服务需求多样,他们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与居住地儿童相比,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部分儿童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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