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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张福生一审获刑13年

文|财新 覃建行
2024年10月09日 17:55
在公安部担任主任科员时就开始受贿,直至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副局长任上被查,法院认定其25年受贿3893万余元
10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案。图:央视新闻客户端

  【财新网】十月假期后首名领刑的中管干部浮出水面。2024年10月9日,福建福州中院一审宣判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受贿案,对张福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张福生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同日下午,福州中院官网发布了这一消息。

  福州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张福生利用担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机关干部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公安部政治部调研室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警务处处长、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承接项目、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93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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