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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被公诉9个月后,10月25日,江西省委原常委、南昌市委原书记,江西原常务副省长殷美根受贿案在福建三明中院一审开庭,其被控受贿2.07亿余元。当日,三明中院官方微信号公布相关消息。
殷美根涉嫌受贿时长约20年,被指控的受贿金额为2.07亿余元,期间其由副厅级逐步晋升为副省级。据检方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3年,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经贸委副主任,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副省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2.07亿余元。检方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殷美根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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