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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协助组织卖淫 获利1.12万元被判缓刑

文|财新 张一川
发布于 2024年10月30日 16:01   更新于 2024年10月30日 16:19
案发四川雅安汉源县,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曹培刚指示消防、公安下属关照涉黄洗浴中心,并向公检法打探案情;案发近两年后曹培刚接受调查,一直取保候审直至被判缓刑
资料图:曹培刚。

  【财新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四川雅安汉源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曹培刚因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获刑3年,缓刑5年。10月29日,曹培刚的辩护律师、四川发现雅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代莉向财新证实,检方抗诉后,该案二审维持原判。曹培刚被认定从卖淫的洗浴中心获利中分得1.12万元,判决对1.1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处罚金3万元。

  汉源县政府驻地在富林镇。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10月,富林镇最西侧的干道,当地人称“八号线”的黎州大道,一家“蝶浪洗浴中心”在383-385号开业。地图软件显示,该地址距离汉源县公安局富林派出所仅500米。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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