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1月1日,一起32年前的故意杀人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1992年底,湖南省新宁县9岁男孩李焕平在学校被21岁男子易长青带走后遇害,后易长青潜逃,案件一直未破获。直到2020年5月,易长青在广西桂林落网,警方表示,易长青的真实身份是易庚华,他承认因与李焕平的父亲有工薪纠纷而怀恨在心,持刀杀害了李焕平。
颇为曲折的是,2021年2月,湛江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易庚华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李焕平的姐姐李海玉不服,先后向湛江市检察院、广东省检察院提起申诉。2022年11月,广东省检察院表示,在立案复查过程中补充了部分新证据,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庚华杀害李焕平的犯罪事实,决定撤销湛江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此后易庚华再次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4年7月,湛江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易庚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