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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敛财2.78亿余元 广东原“财神爷”陈继兴一审被判死缓

文|财新 向凯
2024年11月12日 18:12
在广东财政厅深耕25年,期间1998年至2002年担任省财政厅长,后任江门市委书记近十年
2024年1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继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受审近三个月后,广东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案一审落槌。11月12日,广西桂林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二罪,判处陈继兴死缓。当日,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消息。

  桂林中院消息称,陈继兴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一审判决对陈继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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