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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敲诈申请上市企业终获刑 典型案例揭开新闻敲诈、假新闻犯罪套路

文|财新 覃建行
2024年12月25日 15:16
2024年1至9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对于删帖型敲诈勒索,最高检表示,难点在于如何把握正常新闻舆论监督与假借负面报道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界限
资料图:最高人民检察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套路多样,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准确把握不同行为性质。12月25日,最高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为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编造虚假新闻实施敲诈勒索、冒充记者实施的新闻敲诈等犯罪案件提供办案参考。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答记者问说,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非接触性。不法分子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表面上是为社会正义而发声,但实际是通过恶意炒作或制造舆情威胁敛财。即通过网络广泛搜集并发布相关企业的负面信息,以舆论裹挟被发布对象,通过“花钱删帖”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主动联系被害方投放负面信息,迫使被害单位缴费删帖,有的以扩大负面影响实施胁迫,打着“商业合作”的旗号,以签订合作协议形式收费规避风险,掩饰犯罪,企图为敲诈敛财披上“合法”外衣。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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