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边腐边升24年、受贿1.04亿余元,山西省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商黎光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12月27日,洛阳中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上述消息。
按照司法认定,商黎光的受贿行为始于1999年。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3年,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