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跨境货物买卖、借贷、承揽等合同纠纷,多涉及逾期付款利息认定问题。当合同约定的币种为外币以及港澳台货币,但合同没有就逾期付款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时,法院需要通过确定利率标准,来计算逾期付款利息金额。2月12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的批复》(下称《批复》),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批复》自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
为何要明确标准?最高法院民四庭负责人表示,伴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深化外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15年5月以后外币存贷款利率全部市场化,央行不再对外公布统一的外币存贷款利率。因此,各地法院审判中对外币及港澳台货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不一致,不利于裁判尺度的统一,亟需加以规范。部分高级法院亦就该问题向最高法院提出了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