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延宕十余年的成都千木数控刀具有限公司(下称“千木公司”)及其五名高管、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再次被发回重审。四川成都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判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但未告知原审被告单位及原审被告人申请回避的权利,违反回避制度。2月21日,成都中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撤销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从2008年警方立案侦查算起,该案历经双流县法院一审、成都中院二审、四川省高级法院再审后发回重审、锦江区法院重审一审、成都中院发回重审、锦江区法院第二次重审一审和成都市中院第三次二审。千木公司总经理王虹等人早已刑满释放,至今仍在司法流程里看不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