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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近五年后,北京市决定收回一批下放的行政执法权。3月13日,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发布的《关于收回一批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下称《收回决定》)披露了前述消息。
《收回决定》显示,北京市政府作出该决定的目的包括切实为基层减负,文件落款时间是2025年3月7日。其主要内容是:自2025年4月1日起,将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照明管理、河湖保护管理、建筑(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的12项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职权收回到区城管执法局行使;将控制吸烟方面的6项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职权收回到区卫生健康委行使;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产生异味和废气等2项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职权收回到区生态环境局行使。
改来改去,关键是资源匹配
收回的执法权由区级部门统一行使,一个目的是为基层减负。有行政法学者表示,在一些地方,下放的执法权从人手、财力、物力、技术能力等层面看,都已经超过了基层承受能力
街道人员有编制的都不多,执法水平不是差,是没有,人岗不一的太多了
街道这部分被收权后的人员是如何安置或辞退?期待后续
执法权配置需兼顾效率与基层实际,避免形式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