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落马近一年后,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案有新进展。3月18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委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由山西太原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检察院已向太原中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