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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督察制度再升级 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文|财新 王硕
2025年05月13日 08:57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全文公布;受访者表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是党内政治督察,应做好与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等相关制度的衔接
资料图:2024年5月11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农场,环保督察组现场工作。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升级版的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正式亮相。5月12日,新华社受权公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披露:设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承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组织实施等工作;组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全面负责督察组工作。

  上述消息还称,2025年3月31日,《条例》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4月2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6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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