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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立法再询公众意见 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09月12日 21:20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有权举报或者报告。政府对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报告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和消费大国,具有产业规模总量大、涉及行业领域多、分布区域范围广、安全管理链条长、涉及监管部门多,以及事故发展快、危害后果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立法再有新进展。9月12日下午,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近日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并对举报违法行为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这部法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中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和消费大国,具有产业规模总量大、涉及行业领域多、分布区域范围广、安全管理链条长、涉及监管部门多,以及事故发展快、危害后果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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