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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能否作为寿险受益人?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支持

文|财新 覃建行
2025年10月30日 10:52
投保人提起诉讼,请求将保险金受益人由法定继承人变更为其指定的遗产管理机构。被告保险公司在诉讼中表示,法人受益人容易成为隐藏资金流向、逃避监管、规避税收的工具,增加身份穿透难度,导致合规与风控风险显著上升。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同时法官对后续监管表达关切
审理该案的法官马娇表示,《保险法》没有明确将寿险受益人主体限制为自然人,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前述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受益人。图:IC photo

  【财新网】寿险保险金受益人仅限于自然人的行业规则有望改变。财新日前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作出判决,支持投保人通过遗嘱将终身寿险的身故受益人由法定继承人变更为其指定的遗产管理机构,并要求保险公司配合完成变更。保险公司在诉讼中曾以监管机构对法人作为寿险保险金受益人持否定态度或审慎限制态度进行抗辩,但未获法院采纳。

  10月29日,朝阳区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核实判决生效后的履行情况,并当场向被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及其上海市分公司的代理律师送达《关于优化保险受益人变更程序 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书》,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向该院反馈进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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