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海关总署原副署长孙玉宁受贿案一审落槌。12月10日,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称,安徽合肥中院对孙玉宁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孙玉宁的仕途从长春海关起步,2024年9月在海关总署副署长任上被查,其受贿行为贯穿其曾任职的长春、满洲里、郑州、大连海关和海关总署。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孙玉宁利用担任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书记、关长,郑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书记、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507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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