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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排”律协会长索贿60万元 济宁司法局一副局长贪污受贿获刑

文|财新 黄婷婷(实习),唐爱琳
2026年01月15日 15:49
判决书显示,16年来,国庆启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外频繁“打招呼”“作协调”,通过插手刑事案件处理、介入干部职务安排、向律师索要钱财等方式谋取利益,累计受贿844.7301万元
资料图:国庆启。

  【财新网】帮助他人当选济宁律协会长、跨市介入干部职务晋升、协调减刑,山东济宁司法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国庆启犯贪污罪、受贿罪案情披露。2025年11月,山东曲阜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国庆启构成贪污罪1起、受贿罪21起,受贿金额总计84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

  公开资料显示,国庆启现年59岁(1966年3月出生),山东济宁嘉祥县人,长期在济宁任职,曾任市委组织部新型办副主任、主任科员、干部教育科科长,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2016年3月任济宁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判决书显示,他因涉嫌贪污、受贿罪,于2024年10月18日被采取留置措施。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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