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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构成贪污罪 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获刑13年

文|财新 覃建行
2026年06月29日 17:20
在苟仲文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期间进入国家体育总局任职,近三年半前官宣落马
资料图:胡光宇。

  【财新网】时隔三年多,一名在体育反腐中被查的副司级干部案有新进展。6月29日,北京一中院对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当日,北京一中院公布了上述简讯,但未提及相关案情。

  财新了解到,胡光宇并非体育行政系统出身,但在国家体育总局原局长苟仲文任上调入总局任政策法规司副司长。2023年1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他落马的消息。之后,他的案件在同类落马官员中显得格外缓慢,三年多后的今日才一审宣判。

  胡光宇曾有多段高校任职经历。清华大学出版社网站在介绍他的一本著作时称:“胡光宇,教授,博士,任教于华北电力大学,创建了国家能源发展研究院。曾在清华大学任教十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副主任,长期从事国情研究工作。参与创建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曾在河北衡水市政府、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法院系统的领导岗位上挂职锻炼。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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