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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盗墓小说并“自学成才” 湖北男子盗掘东周古墓获刑12年

文|财新 单玉晓
2026年10月10日 16:07
最高法院、国家文物局表示,典型案例警示民众莫把盗墓小说当“教科书”、莫将地下文物视为私产
2023年11月,盗墓犯罪团伙意图销赃时被警方当场起获。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痴迷盗墓小说后自学盗墓技术盗墓,自家院子里发现古墓擅自盗掘,倒卖生活中偶然捡拾的文物获利……这些行为都是犯罪。10月10日,最高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民众莫把盗墓小说当“教科书”、莫将地下文物视为私产。

  痴迷盗墓小说并效仿盗墓的行为,发生在三年前。据最高法院披露,被告人余某才痴迷盗墓小说,自学盗墓技术,购买盗墓工具。2023年9月下旬、11月初,余某才与他人两次商定共同盗掘古墓葬,携带工具前往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某村、吴店镇某村,单独或伙同他人寻找、确定古墓葬位置,共同挖掘盗得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23件文物。经鉴定,被盗的两座墓葬均为东周时期古墓葬,位于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郭家庙墓群保护范围内,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盗得的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23件文物,均为春秋时期文物,其中三级以上文物22件。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罗文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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