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涉非法集资 盈科律所原主任梅向荣被移送审查起诉

文|财新 覃建行
2026年10月13日 21:32
梅向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罪,由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报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意味着或将判处无期徒刑。虽然盈科所试图与其切割,但在过往梅氏本人及亲属等对外投资布局中,有多家企业的名称里曾有或现仍有“盈科”或其谐音的字样
梅向荣。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原主任梅向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已于10月12日报送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上海二分检官网同日发布《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披露了这一消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各级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当报送上级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从梅向荣涉嫌的两项罪名来看,其中的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按相关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故审查起诉应当由设区的市检察院(直辖市为市检察院分院)负责。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影
图片编辑:李泊静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