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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旬老者杀人沉尸案第三次一审宣判 双双获刑无期

文|财新 冯华妹
2026年11月06日 10:37
苏纪峰、苏晓峰当庭表示继续上诉。这起延宕近10年、疑窦丛生的杀人案,仍未画上句号
临沂市中级法院。

  【财新网】受到舆论瞩目的山东临沂“二苏”杀人案第三次一审落槌。11月3日,临沂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宣判:在案主客观证据相互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一致指向被告人苏纪峰、苏晓峰因到被害人苏庆春在沂河水域的网箱偷鱼,被苏庆春发现后引起争执,苏纪峰、苏晓峰二人共同作案致人死亡,并沉尸灭迹的事实。鉴于苏纪峰在审判时已满75周岁,可依法对其不适用死刑,对苏纪峰改判无期徒刑,苏晓峰维持无期徒刑。

  事情要追溯到多年前的一桩杀人沉尸案。2017年11月2日,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榆林村村民苏庆春被发现失踪。12天后,人们在沂河里找到苏庆春的尸体。随后,隔壁村一对年近七旬的堂兄弟——苏纪峰、苏晓峰被抓捕。(详见财新网:《特稿|七旬老人被控杀人沉尸 临沂“二苏”案疑云》)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邱祺璞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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