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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军诉请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

2012年02月08日 12:44
T中
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马晓军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财新网】(记者 贺信)李庄昔日的助手马晓军以及马的妻子韩会娟2月6日起诉重庆警方,指对方在李庄案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见财新报道: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马晓军在起诉状中,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马晓军今年31岁,家在河北。目前无论是河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还是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都查询不到其律师注册信息。

  李庄介绍说,马晓军跟他第一次出差、办第一个案件就碰到龚刚模案。案发时,其调动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此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又办理了取保候审,一直未能进行律师年检注册。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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