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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决不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党员

2012年04月13日 09:38
文章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编者按:4月13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评论员文章,题目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全文如下: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日前,中共中央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进行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凝聚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力量。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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