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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05月18日 09:32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据新华社5月18日消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今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相关报道【旧文重温】新华社:“远华”贪官百相图【旧文重温】新华社:厦门特大走私案始末赖昌星遣返路漫漫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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