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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提至约163元/天

2012年05月30日 09:47
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2011年公布的数额为142.33元

  据新华社5月29日消息,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布了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2011年公布的数额为142.33元。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2012年5月29日公布,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2452元,比上年增加5305元,日平均工资为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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