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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建言最高检公安部追责强制引产行为

2012年06月15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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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强制引产”式计生执法模式于法无据,侵犯孕妇的人身权利,且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而无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状,北京湖南深圳三地律师联名致信高检和公安部,建议就此严肃规范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北京、湖南、深圳三地律师6月14日联合致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规制“强制引产”行为。

  日前,因无钱缴纳4万元生二胎的罚款,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妇女冯建梅被强制引产。当时,腹内胎儿已经7个多月,近乎完全发育。6月11日,冯建梅与死胎的合影被上传到网络,引发轩然大波。(详见财新网报道《陕西镇坪强制引产7月大胎儿风波》)

  鉴于“强制引产”式计生执法模式于法无据,侵犯孕妇的人身权利,且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而无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状,6月14日,北京律师李方平、湖南律师陈平凡、深圳律师庞琨联名致信最高检和公安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规制“强制引产”行为,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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