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2013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文件,提出完善法规政策,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文件指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文件明确要求“完善法规政策”,“应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等管理办法。”
上述文件释放出重要信号,各界呼吁多年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终于得到国家层面的公开表态。国内知名环境法学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壤立法时不我待,必须尽快实质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