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新入学的普通研究生将全部自费。
2月6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会议要求,现阶段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在中国现行教育制度下,研究生分为公费生、委培生、自费生三类。公费生即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由国家提供培养经费。委培生即委托培养研究生,由委托单位提供经费。自费生则需自筹在校期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