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实录如下:
[孙军工]: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并公布四起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这部司法解释将于6月19日正式实施。[10:02]
[孙军工]:保护环境,惩治和防治环境污染犯罪,必须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有效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