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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奶粉视同药品管理细则出台

2013年06月20日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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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厂商须“自建自控奶源,批批检验”;厂商和经营者对奶粉“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举报、监督,实现“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

  【财新网】(见习记者 闻静)新一届中央政府履新以来,在食品安全领域“重典治乱”,新政频出。其中,婴幼儿奶粉作为食品安全的突破口,被要求严格“按药品标准管理”。近日,严管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实施细则正式出台。

  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奶粉厂商必须“自建自控奶源”,对奶粉“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实现“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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