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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

2013年08月11日 15:25
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以高定价低折扣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8月10日消息,该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禁止出现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现象。

  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规定

  通知强调,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出版、重印、再版中小学教辅材料。

  印刷复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应优先选择经国家认定的绿色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印刷复制规定,履行规范程序,单据齐全,手续齐备,资质有效。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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