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11月22日上午发生在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燃事故,截至23日中午,死亡人数已升至47人,另有至少136人入院治疗。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财新网】(记者 黄凯茜)11月22日上午发生在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燃事故,截至23日中午,死亡人数已升至47人,另有至少136人入院治疗。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责任编辑:段宏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