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具体规定精神的案件。
通报显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姜灵灵对职工请销假疏于管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前兴村党支部书记关俊峰违规举办开业庆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将收受的18600元礼金全部退还;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查干哈达村村民小组组长裴国清违规操办儿子婚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新华社消息,8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具体规定精神的案件。
通报显示,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姜灵灵对职工请销假疏于管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前兴村党支部书记关俊峰违规举办开业庆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将收受的18600元礼金全部退还;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查干哈达村村民小组组长裴国清违规操办儿子婚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版面编辑:李丽莎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