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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法学社团不服处罚起诉民政部

2014年05月01日 08:11
T中
因业务主管变更导致迟交年检材料,行政导向的双重管理制度遭到质疑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4年4月2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场少见的行政诉讼案低调开庭,被告是民政部。

  原告则是在业内颇有名气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在2012年,国经学会因“未按照规定”参加201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遭到民政部的警告处罚。国经学会对此并不接受。

  在国经学会一方看来,民政部应处罚故意逃避或回避监督检查的情形,但它却是积极求检而不得。经行政复议途径维权未果后,国经学会将民政部告上了法庭。

  换“婆家”纠纷

  阻碍国经学会按时参加年检的,正是它的“婆婆”——业务主管单位司法部。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刘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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