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最高检对王永春立案侦查

2014年07月14日 16:35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新华视点微博7月14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永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附:王永春简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 2012年11月14日,当选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99年9月任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0年6月任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4年10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2007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2008年2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2009年8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2011年4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简历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官网)

版面编辑:郭艳涛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