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记者24日从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了解到,继今年6月中央决定在上海、广东等先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后,《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日前已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准,这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青海正式启动。
据青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煜介绍,此次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目前已确定5个市州的12家单位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其中包括地处藏区的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检察院,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人民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