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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印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2015年01月20日 09:22
通知指出,《处罚办法》在总结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工商总局网站1月19日消息,1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通知,就做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处罚办法》已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公布,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处罚办法》在总结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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