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陈冬工作岗位变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冬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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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卸任福建副省长
2015年01月26日 09:13
鉴于陈冬工作岗位变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冬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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