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T中

屠呦呦与国家科技奖励办的一次纠葛

文|周程
2016年01月14日 12:08
屠呦呦在处理2003年泰国玛希隆医学奖一事上与国家科技奖励办之间曾产生摩擦。最终,颁给协作组的奖,由国家科技奖励办主任代领,谢词也由国家科技奖励办主任代致

  文|周程(北京大学哲学系暨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近日,摘得 2015 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屠呦呦,并未被授予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予的解释是,“屠呦呦先生发明的青蒿素为保护人类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她获得诺奖也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但是最高科技奖有自己的法定程序——如果没有人推荐她,我们也没有办法。”

  的确,国家最高科技奖采取的是推荐制,而不是申报制。因此,在至少上百个有资格推荐 2015 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单位和专家均未推荐屠呦呦的情况下,按照程序,屠呦呦自然不可能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问题是有关单位和专家为何没有推荐屠呦呦?是屠呦呦的科技成就和贡献不够突出?还是国家科技奖励办法不够合理?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屠呦呦与国家科技奖励办的一次纠葛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屠呦呦与国家科技奖励办的一次纠葛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崔筝 | 版面编辑:张柘

话题:
#泰国+关注
#科技部+关注
#科技+关注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长和港口交易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审查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地铁侵入事故5人被建议刑责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31万元

2025年04月27日

损害群众利益 三河广告牌匾事件再被中央通报

2025年04月27日

继巴拿马运河风波后 特朗普又称美国船舶应免费使用苏伊士运河

2025年04月27日

特别报道|保肝药泛滥之谜:大量处方并无循证依据

2025年04月27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