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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不许投资保险型产品

2016年06月23日 10:35
T中
《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职业年金投资范围,并未包括企业年金允许投资的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监管部门更加重视职业年金投资资产的公开透明”

  【财新网】(财新记者 石睿)近日,《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征求意见,明确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股票的占比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30%,同时不允许投资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保险型产品。业内人士称,此举意味着“监管部门更加重视职业年金投资资产的公开透明”。

  根据《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职业年金基金的定义是:依法建立的职业年金计划筹集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所形成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制度,是伴随养老金“并轨”改革而建立的;其目的之一是保障在“增量改革”的原则下,养老金制度“并轨”之后的相关群体,其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在中国以“三大支柱”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为第一支柱。而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内的“补充养老保险”是第二大支柱。不过,与遵循自愿原则建立的企业年金不同,职业年金的缴纳并未体现自愿原则。根据规定,职业年金缴费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分别缴纳工资总额的8%、4%。

责任编辑:徐和谦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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