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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委员:民法典应将宪法权利变为民法权利

2016年06月29日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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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民法典总则草案拟明确的民事权利体系严重失衡,呼吁民法总则应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精神应在民法典立法中体现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江)民法总则草案正在审议。财新记者注意到,在民事权利体系部分,民法总则共列举了13项。在审议过程中,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徐显明指出:民法总则草案拟明确的民事权利体系严重失衡,呼吁民法总则应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精神应在民法典立法中体现。

  徐显明说,关于民事权利体系,目前看到的这个写法“严重失衡”。他认为,其一,权利列举不全;其二,权利列举的数量不足;其三,民事权利体系具有封闭性。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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