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2017年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比此前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是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财新记者注意到,2016年9月30日,作为条例起草单位,国家网信办曾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稿。当时,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教育,对未成年人网络成瘾实施干预和矫治。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为中小学校配备专门教师或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教育或服务。国务院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网络成瘾的本土化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制定诊断、治疗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