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发改委日前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320个具体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要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各地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在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全文如下:
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68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国家启动了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各地积极选择部分病种进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对规范诊疗行为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有关精神,深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