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国家卫计委官网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我委制定了《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并提出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