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新华社8月4日消息,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上午开庭,对被告单位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高管、职员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及三名被告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名成立,判处裕达置业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相应刑罚。宣判后,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2017年7月12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三被告人系从犯,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三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