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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公布 男子冒名改差评牟利获刑五年

2017年10月16日 17:32
T中
删改网购评价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检方认为,计算机网络犯罪将持续上升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李某某购买发表中差评的某购物网站买家信息,冒用买家身份,骗取客服审核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然后登录该购物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买家中差评,获利九万余元。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0月16日,最高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计算机网络犯罪相关情况并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六起指导性案例中,除盗窃网络域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骗取网约车平台车费和补贴等案件外,上述李某某购买个人信息、修改差评被判五年一案引人关注。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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