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秦梓奕 记者 单玉晓 综合报道)东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宣判,被告人陈世峰被判有期徒刑20年。据旁听宣判的人士转述,法官宣读判决时称,陈世峰开始就有强烈杀意,且在法庭不断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刘鑫,完全没有反省之意,他的辩解不可信,也不采纳其辩护律师说法。法院对陈世峰的量刑与检方所求刑期一致,在日执业的中国律师评价,这种情形在日本较为少见。
江歌案审判历时七天。检方指控陈世峰犯两项罪名:首先是恐吓罪,检方称陈世峰发短信恐吓将扩散刘鑫只穿内衣的照片与视频;其次是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陈有计划性的杀人,“为对刘鑫加以危害,带换的衣服跟刀前往公寓,在那里潜伏等待刘鑫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