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部署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通知》首先落实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惠民政策,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 人均新增40元
2018年07月26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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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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