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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政府部门 黑龙江一夫妇获刑13年

2018年12月13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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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黑龙江省甘南县,此前两人曾多年连续上访,目前已提起上诉;其辩护律师认为政府部门不应成为敲诈勒索案的受害人

  【财新网】(记者 张子竹)因质疑地方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连续上访,2018年10月,黑龙江省甘南县一对夫妇被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两百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两名被告多年数次到北京敏感地区,以非正常上访方式为要挟,并通过现金补偿、出租、出售有营运手续的出租车及获取燃油补贴等方式,非法获利195万余元,构成敲诈勒索罪。

  辩护律师对于国家机关、单位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产生质疑。两被告对判决不服,目前正向法院上诉。

  案件一审判决书显示,曹锐和丁凤为夫妻关系,是黑龙江省甘南县人。前者为甘南县锐达客运出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锐达客运)法人代表。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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